积木新闻记者袁朝义通讯员杨国锋陈楠11月12日从武汉海事法院获悉,该院11日发布执行奖励公告,对一起民事案件发放执行奖励。根据公告显示的奖励比例,金额最高可达360万元。公告显示,被起诉人为两名自然人和一家公司。他们分别是1971年出生的高瑛、1970年出生的高升和江苏苏辰担保有限公司。高立业和高升的地址均为江苏省南京市南通路89号3号楼2单元。江苏苏辰担保有限公司注册地为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龙袍镇街道68号。受奖人信息公示显示,该案执行标的为1800万元及其利息,以及执行期间债务利息。铺设的性能。公告明确了奖励金额及领取方式:对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单位和个人,高立业、高盛、江苏苏辰担保有限公司,向法院提供信息,经证实属实并实际落实的(发现被执行人无争议财产不属于奖励范围的)举报人,将奖励举报人所在地价值的20%。奖励资金由申请实施的周某带来。按照上述奖励比例,奖励可达360万元以上。奖励期限至案件完成为止。有线索的可联系武汉海事法院陈法官(027-68857691)。提示邮寄地址为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金银湖路16号。武汉海事法院承诺保留其身份f 对提示的提供者及提示的相关情况保密。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66条对执行裁决的公告作出了相关规定。该条规定,被执行人未按照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的,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法院发布悬赏公告,鼓励社会公众提供有关被执行人财产的线索。奖励公告应当明确奖励标准和联系方式,并对举报人身份和举报线索相关信息予以保密。 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》还明确,被执行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的,申请执行人持法律文书,可以书面申请人民法院下达搜查可供执行财产的悬赏公告。
51吃瓜网官网-51吃瓜官网最新版-51吃瓜最新地址
客服热线:400-123-4567
邮箱:admin@baidu.com
地址: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88号